1958年10月,郑州市设计院成立。
1960年10月,郑州市设计院更名为郑州市城市建设局技术室,承担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。
1968年1月,郑州市城市建设局技术室更名为设计组。
1969年8月,设计组部分人员随市直机关下放农村,剩余人员组成郑州市市政建设公司规划设计管理组。
1972年4月13日,恢复市革命委员会建设局勘察设计院,勘察设计院机构设置有设计室、规划室和测量队。
1976年3月,郑州市革命委员会下发郑革生(76)17号文,决定勘察设计院更名为郑州市建筑设计院,隶属市建委。
1984年4月,规划室和测量队分出成立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。郑州市建筑设计院机构设置有院办公室、生产管理室、土建一室、土建二室、设备室。
1984年4月,作为省、市实行企业化试点,我院制定并上报《关于我院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报告》,经郑州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,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,我院由事业全供改为自收自支。
1984年7月,省建设厅批准我院为设计级别甲级。
1987年4月,建设部批准我院为第一批建筑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。
2006年8月,郑州市编制委员会下发“郑编[2006]53号”文决定我院不再列入事业单位。